Grundaus
2019-01-29 1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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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年前从一个正在清算的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公寓。 Grundschulden 已登记,开发商的银行位于第一顺位(针对整个住宅区的全球抵押),第二顺位(针对该公寓),第三顺位为开发商的妹妹。由于银行认为我的购买价格过低,妹妹也想要钱,产权转移几乎拖延了一年。妹妹无附加条件退出,银行则在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后退出。因延误产生的费用我已从购房款中扣除,尾款至今未到期,因为条件至今未满足。 除了第一次扣款的催款通知外,此后我与该银行无任何联系,该银行后来合并、出售又分拆。开发商不久后被解散。 这套公寓现已快付清,我可能会出售它。 我如何知道当时该银行的哪一部分持有未注销的 Grundschuld?我怎样才能在不支付那两期款项的情况下注销它?这些款项已经过时效限制。 我的银行在第三顺位提供融资,且从未出现问题,我对节省的10000欧元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