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办公室批准 - 自由职业者(仅限数字工作)

  • Erstellt am 2025-02-19 12:15:50

11ant

2025-02-20 00:53:18
  • #1
从法律上讲,拒绝在WA中要求的使用,仅仅因为在WR中会被拒绝,是不合理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将自己的福祉与否完全依赖于是否能把办公室挪到实际上的地下室,也是荒谬的。一个带有Elster接口的税务文件阅读室(也用于在线银行业务,并配有答录机和传真机),没人能拒绝你这样做。但如果你只能在全职工作期间从地下室窗户中微弱的光线中嗅探,进而导致地下室抑郁症,你不应该认真地用尽一切手段去追求这种情况。
 

In der Ruine

2025-02-20 06:14:02
  • #2
纯属出于兴趣问一个问题。冬天17:00工作的人们会怎么做?因为缺乏光线,是不是不能通过窗户继续工作了?还是没有窗户的Penny超市里的售货员呢?市面上有大型面板灯可以模拟自然光,为什么工作场所一定要用“真正的”光线?
 

HausiKlausi

2025-02-20 07:57:25
  • #3
我依然相信,在你们建设局的某个办公桌上存在一个很大的误会。在制定详细规划(B-Plan)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个可以理解的想法:不希望在后院经营任何美容院或小型保险代理机构。基于这个良好的初衷,现在采取了行动,但做出的是一些总体性的决定,而在我看来,这些决定并没有考虑到职业活动的多样性。在我看来,这在建筑法和/或行政法上是站不住脚的。或者用 恰当的话来说:胡扯。
 

ypg

2025-02-20 08:41:05
  • #4
这是关于居住空间的定义。这也涉及通风。
 

In der Ruine

2025-02-20 12:11:16
  • #5

那里也有受控住宅通风系统。
 

ypg

2025-02-20 13:21:55
  • #6

但不是按照建筑法规、州建筑条例之类的。
你是一般性地问的。
 
O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