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cicu
2010-08-24 11:13:17
- #1
关于房屋管理权的条款:我也认为这是标准做法。另外,房屋建筑公司明确允许我们(但风险自负)进入土地和工地。所以这没问题。
关于广告牌:真正的问题在于外部暖通公司和房屋建筑公司(即设计师)在规划阶段没有相互沟通,尽管我当时非常强烈地要求他们沟通。最后他们说他们会互相交流,对我来说事情就此结束了。但现在发现他们其实没有沟通,因此比如二楼的地板结构不够高,无法安装通风系统(这些细节我作为建筑外行在规划阶段无法全面了解,这也是设计师的职责)。简单地把地板抬高也不容易,因为门楣已经安装好了。当然会找到解决办法,但建筑公司现在把额外费用转嫁给我们,我觉得这显然不太公平。我曾因类似问题与两家建筑公司谈判,发现他们非常强硬,连一点点折扣都不给,也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推给另一家公司。这就是你不幸拥有两家建筑公司的后果。
关于广告牌:真正的问题在于外部暖通公司和房屋建筑公司(即设计师)在规划阶段没有相互沟通,尽管我当时非常强烈地要求他们沟通。最后他们说他们会互相交流,对我来说事情就此结束了。但现在发现他们其实没有沟通,因此比如二楼的地板结构不够高,无法安装通风系统(这些细节我作为建筑外行在规划阶段无法全面了解,这也是设计师的职责)。简单地把地板抬高也不容易,因为门楣已经安装好了。当然会找到解决办法,但建筑公司现在把额外费用转嫁给我们,我觉得这显然不太公平。我曾因类似问题与两家建筑公司谈判,发现他们非常强硬,连一点点折扣都不给,也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推给另一家公司。这就是你不幸拥有两家建筑公司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