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ak222
2018-05-21 10:16:47
- #1
你好,
我们按照VOB进行了交钥匙工程建设。§13第4款和第5款已纳入建筑合同。
上周我在锅炉房发现了由供暖系统的新鲜水模块的热交换器引起的水损害。我没有与供暖系统签订维护合同。住宅建筑保险(针对水损害)也(目前)没有。
房屋验收于2013年5月底完成。
2014年,(由开发商根据保修)修理了新鲜水模块的一个滴漏截止阀。
2017年,(由开发商根据保修)更换了供暖系统的自动排气阀,因为它有滴漏。
现在谁来承担该模块的缺陷及其引发的后续缺陷(水损害)?
我们按照VOB进行了交钥匙工程建设。§13第4款和第5款已纳入建筑合同。
上周我在锅炉房发现了由供暖系统的新鲜水模块的热交换器引起的水损害。我没有与供暖系统签订维护合同。住宅建筑保险(针对水损害)也(目前)没有。
房屋验收于2013年5月底完成。
2014年,(由开发商根据保修)修理了新鲜水模块的一个滴漏截止阀。
2017年,(由开发商根据保修)更换了供暖系统的自动排气阀,因为它有滴漏。
现在谁来承担该模块的缺陷及其引发的后续缺陷(水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