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genasker
2020-11-17 08:26:59
- #1
这取决于“提前”是什么意思。实际上,如果我在十一月达成协议,十二月进行约定的部分验收,那就是提前。或者也可能不是,这肯定是有争议的。
结果来看,我觉得最稳妥的是我在十二月宣布接收几乎建成的房子的最终验收,并且额外与总承包商(GU)约定,由我承担尚未完成的工作(门和卫生设施的安装)。总承包商因订购和规划而产生的费用,我当然会承担,或者用较小的缺陷“抵扣”。
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修改了工作范围,这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结果来看,我觉得最稳妥的是我在十二月宣布接收几乎建成的房子的最终验收,并且额外与总承包商(GU)约定,由我承担尚未完成的工作(门和卫生设施的安装)。总承包商因订购和规划而产生的费用,我当然会承担,或者用较小的缺陷“抵扣”。
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修改了工作范围,这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