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2016-11-14 23:14:37
- #1
市政府对该指定土地登记了一项基础地役权(15000欧元),并已向公众开放。对此建设局不满意,因为这样我就不再属于公共范畴,而是私人所有。
有可能这段道路虽然是私人所有,但却是公共用途吗?如果是的话,市/社区的相关登记册中应该有相应的记录。
不过我猜没有法律顾问你可能进展不大。你要么必须强制撤销交易并主张你的产生费用——要么必须强制登记建设负担。建设局一般不喜欢这样,通常只有法官同意时才会执行。
你们觉得我能因欺诈和赔偿起诉卖家吗?尤其他是建筑师,应该知道这里需要建设负担。
理论上可以,实际上不太可能。
一份含有所有周边土地(无具体地点说明)的地籍图,标明“道路”、“私人所有”、“社区所有”会很有帮助。这样可以清楚看出所有权状况(不用具体名字,那个可以省略)。
此致
Dirk Gra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