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pshire
2021-12-11 12:07:16
- #1
业主和(Firmenname)可以因重要原因无需遵守解约期限而解除该合同。
正如其他人所说,这没有问题。
或者在施工阶段出现分歧(例如因缺陷),公司可能会以某种故意的重要理由(合同中未定义)解除合同,而我们将面临一个半成品的房子。
正如之前所说:这不是重要理由。“重要理由”不是任意的,而是一个法律术语。
直到房屋交付之前,业主向(Firmenname)授予房屋权限。
将其合并为共同的房屋权限。建筑公司需要行动自由,你和可能的你的专家也需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