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的住宅单元

  • Erstellt am 2016-04-20 12:00:18

MarcWen

2016-04-20 17:42:51
  • #1
你应该事先查看各自的国家建筑条例,其中规定了诸如:

    [*]房间高度
    [*]窗户面积与房间地面面积的比例
    [*]必要的停车位
    [*]...

等事项。
 

world-e

2016-04-20 18:55:24
  • #2


具体该如何划分呢?地下室的费用会按比例计入地下室 Wohnung 吗?地下室顶板算地下室部分还是算 EG 呢?
 

toxicmolotof

2016-04-20 19:22:25
  • #3
反问一下,如何评估一栋有多套公寓的建筑中一套产权公寓的价值?

有很多方法可以评估价值。
 

toxicmolotof

2016-04-20 19:25:13
  • #4
如果你的想法真的是解决方案,那可能每个人都会这么做。你并没有找到“哥伦布的蛋”。

如果对两个住宅单元没有真正的实际兴趣,而只是为了在纸面上骗取补助金,我会尽快放弃这个想法。
 

ypg

2016-04-20 22:19:08
  • #5
我宁愿对此保持沉默……只是对某些为了省几块钱的想法摇头叹息——如果有些人依然贪得无厌,不要惊讶补贴资金迟早会停止发放。利率处于低位,资金池的需求还在减少,这一点也被利用了。

干脆把每个地下室改造成一个住宅单元,市政府按单元支付租金。哦,对了,你根本不打算出租…… :)
 

MarcWen

2016-04-21 12:31:16
  • #6
所以我这里两边的观点都能理解……但我不会把事情想得太严重,也不会对发帖者抱有恶意。
把鸡舍改成居住单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如果这里真的有第二个居住单元的需求,那必须认真规划。这样一来,费用也能明确摆在桌面上。之后当然还要获得批准。
越早着手此事越有意义。理想情况是从整体项目的规划开始。这样,我们的单户住宅就变成了三户住宅,可笑的称谓调整。

至于到底是租出这个居住单元还是放置纸箱,完全由各人决定。但还是应当按照规划实现此项目,即拥有独立单元,带厨房和卫生间。建设局人员可能会来验收。

这里已经开始建设,建筑申请已获批准,施工图也已完成,我估计修改费用远超补助资金。除非把这个居住单元作为出租部分计入融资,但这也未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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