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尚未合并的市政土地(4个问题)

  • Erstellt am 2017-01-12 16:16:59

Heidegeist

2017-01-12 16:16:59
  • #1
我们有机会从市政府购买一块位于规划新建住宅区的土地。购房合同草案已经寄给我们了(只有5页!)。

问题是,规划新建住宅区的地块还未合并,因此土地尚未划分。一个分割方案(已获委员会批准)已公布,感兴趣的人可以申请各个地块。土地的最终测量工作也还未完成(建设局的说法)。但是基础石已经立好了(?!),且规划图已经制定。

问题1:

合同草案中仅提及分割方案中的土地。所有土地登记信息都不存在。因为新的地块可能还没有新的地号或土地登记……我是不是弄错了?

问题2:

此外,完全排除了质量瑕疵责任。所有市政当局都这样做吗?

问题3:

双方放弃了“购地预告登记”,考虑到卖方为公法上的法人(市政府)。可能是因为新土地(地块)还没有土地登记,无法登记?

问题4:

关于排除历史负担的句子是否足够?

卖方应交付土地登记簿中无负担的尚待测量的购地分块的所有权

一切似乎都和我以前学的不同……:confused:
 

DG

2017-01-12 21:38:39
  • #2
你好 Heidegeist,



你想要10份吗?其实三份就够了。



这不是你们的问题。市政府很可能在这个阶段已经购买了所有土地,也就是说,边界不再是所有权边界,而只是地块边界——合并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可能会在最终划分之前完成。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买方没必要为此担心。



我虽然是测量工程师,但我不知道“一个或多个地基”具体指什么!?可能是建区的轮廓已经重新测量,并通过新的边界标记(石头、管子等)进行了标示。这没问题,因为这还允许对地块进行调整。



正确。不过,通过划分方案以及对购买标的的大小、位置和编号的描述,可以明确知道你们购买的是什么。



这不关我的事。你可以问问 ;)



不完全是。你也可以在现有的、你们认为受影响的地块上或合并后在整个地块上做购置预登记——但做这件事的理由在别处。如果从私人购买而没有预登记,卖方理论上可以在交接前跟别人达成更好的交易,或者在你付钱之前完成销售。这样你可能会白白付公证费,却拿不到地块。

如果市政府敢这样,建设局局长和市长恐怕得考虑找厚衣服穿了。 ;)



我记忆里(仅供参考):不够。

“无负担”指的是电缆和通路权利、建筑负担、抵押/地役权等。

历史遗留污染,即可能潜藏在土壤中需要处理的物质,这段话据我所知没有涵盖。

不过,如果知道那块地之前的用途,可以很好地评估。如果之前是农田,潜在的历史污染可能性较低。如果之前是旧工业场地,就需要仔细检查,而这样的区域通常也会被市政府明确界定和登记。

此致
Dirk Grafe
 

Otus11

2017-01-13 16:25:53
  • #3


关于2:
基本上是的。
所以只剩下法律缺陷。

关于4:
无负担不包括旧污染。
这归入问题2的排除范围。
 

Heidegeist

2017-01-15 11:36:11
  • #4
感谢你的回复。你们已经帮了我很多:)


我看了网上和朋友那里的一些购房合同。比如“无权利瑕疵……”这样的话我都没找到。


权利瑕疵的定义

卖方的合同义务之一是向买方提供购买物的所有权(《德国民法典》第433条第1款第1句)。该物必须没有权利瑕疵(《德国民法典》第433条第1款第2句)。

当第三方基于私人或公共权利影响购买物的所有权、占有或使用时,即构成权利瑕疵,买方因此不能“随意处理该物并排除他人的任何干预”(《德国民法典》第903条)。

如果土地登记簿中登记的权利实际上不存在,则同样视为权利瑕疵(《德国民法典》第435条第2句)。因为为了登记在册的第三方,推定其实际上享有该权利(《德国民法典》第891条第1款),例如这会影响一块表面上已负担的土地的可出售性和抵押性。

合同中类似条款或句子应如何表述?
 

Otus11

2017-01-15 13:51:14
  • #5
你也找不到这句话。存在事实缺陷和法律缺陷。排除事实缺陷责任时,卖方仍对法律缺陷承担责任。即使未提及。只是几乎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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