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i85
2016-09-09 07:13:44
- #1
大家早上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们中法律专业的人,或者可能有非法律专业的人在这方面已有经验。
简要说明:
2016年4月7日,我们收到了1,944欧元的土地购置税通知单。
费用由土地和地面每平方米13.19欧元的5%,以及配套设施每平方米45.81欧元组成。
2016年4月11日,我们支付了这笔费用,并认为一切无误。然而,我们从邻居那里得知,他们只对土地和地面支付了5%,而没有对配套设施支付。道路建设的最终结算单是在2016年4月13日才收到,根据《土地购置税法》第8条,不应将其计入土地购置税。
我们已向税务局书面反映此事,但他们认为申诉期限已过,因此不对我们的异议做详细的实质性讨论。
现在我的问题是……
我们是否多付了钱,还是邻居运气好,多付的部分未被计入?
税务局是否可以简单地不理会来信,因为并非每份文件都通过律师审核?
谢谢,
迈克尔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们中法律专业的人,或者可能有非法律专业的人在这方面已有经验。
简要说明:
2016年4月7日,我们收到了1,944欧元的土地购置税通知单。
费用由土地和地面每平方米13.19欧元的5%,以及配套设施每平方米45.81欧元组成。
2016年4月11日,我们支付了这笔费用,并认为一切无误。然而,我们从邻居那里得知,他们只对土地和地面支付了5%,而没有对配套设施支付。道路建设的最终结算单是在2016年4月13日才收到,根据《土地购置税法》第8条,不应将其计入土地购置税。
我们已向税务局书面反映此事,但他们认为申诉期限已过,因此不对我们的异议做详细的实质性讨论。
现在我的问题是……
我们是否多付了钱,还是邻居运气好,多付的部分未被计入?
税务局是否可以简单地不理会来信,因为并非每份文件都通过律师审核?
谢谢,
迈克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