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yuspoll
2016-08-01 12:40:54
- #1
关于《建筑法》第9条第8款理由的提问
在一个关于[ Bebauungsplan ]的工作标题中,第4.4条“住宅单元数量”下有这样一句话
独栋住宅的住宅单元数量限制为最多2个住宅单元,目的是保持居住区的单户住宅特色。对每栋住宅内住宅单元数量的限制,特别是为了防止街区内部出现多户住宅。
这里能做些什么吗?其实我们原本想在新建住宅区建3个家庭(父母住在一楼,两个成年子女和伴侣分别住在一楼上层和顶楼)。
这有可能实现吗?
我应该联系谁?
谢谢
在一个关于[ Bebauungsplan ]的工作标题中,第4.4条“住宅单元数量”下有这样一句话
独栋住宅的住宅单元数量限制为最多2个住宅单元,目的是保持居住区的单户住宅特色。对每栋住宅内住宅单元数量的限制,特别是为了防止街区内部出现多户住宅。
这里能做些什么吗?其实我们原本想在新建住宅区建3个家庭(父母住在一楼,两个成年子女和伴侣分别住在一楼上层和顶楼)。
这有可能实现吗?
我应该联系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