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抱歉这几天没有联系……一方面有点忙,另一方面我也没注意到这里有新的帖子。
县政府告诉你们继续建设是“自担风险”也很清楚,因为万一出事,县政府得付钱。他们才不会“傻到”建议你建,我们来买单。还是说你们有书面证据?
如果还没处理,那你们应该和律师再确认这点。
自担风险看起来确实是这样,至少从我们知晓此事的那一刻起是这样的。是的,我们也收到了书面文件。
我觉得这里讲的更多是原则问题,而不是他在这个装置上赚的那点钱……所以提出让步没多大用处……
我也有同感。现在我们在律师建议下已经拍了傍晚太阳位置的第一批照片。目前他的太阳能设备大约从下午5:30开始,就被山上一棵树遮阴了。
网上也有网站,可以查太阳运行轨迹和阴影长度。根据其中一个网站的说法,那70厘米的理论阴影只有少量几天会有影响。
冬天太阳落山时,阴影还没投到光伏板上,夏天的话,我们房子得有25米高才会产生阴影。
咨询结果怎么样了?
咨询结果是,我们原则上可以继续建设,不过建议有经济实力的人再继续,因为仍有一定风险。在接下来的两周内,县政府和我们的律师会将起诉理由递交法院。下周一还会有一次和律师的现场会面。
档案一旦递交法院,就能估计整个过程需要多久,然后我们会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顺便说一下,法院已经对我们提出的紧急停工申请做出了决定,申请被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