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经常是“好”的房产被标价过高。确实,这样做可能有利可图,每天总有“傻瓜”出现。但如果我必须先带20个潜在买家来看房,那我只能接受了。
经纪人很少需要承担责任;出售价格是由卖方决定的。鉴于我们当前讨论的是一个较小的二手房/土地市场,卖方也看不到放弃自己利益的必要。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达成公证合同,房产中介也会很高兴。
……但至少他们应该制作现实的房产说明书。诚实是长久之计。:)
显然,经纪人不是我的“朋友”;不过,我过去几周和几个月看到的房产说明书,全部都包含了做出购房决定所需的所有信息。
我认为,关于佣金高低的讨论之所以多数带有情绪,是因为大家主要关注“成交”及相应的“金额x”。所有那些无果的看房约见都不被纳入考虑,但这并不能被忽视。
我有位前同事是在杜塞尔多夫做二手房和共有产权公寓的经纪人。这个工作你即使给我镶满金子,我也不想做。她每完成一笔交易,依我主观看来,都是非常辛苦挣来的钱。从她的描述来看,二手房买家的客户群体往往自私甚至无理。
因此,可能有不少土地经纪人采用更微妙的方式来赚取佣金。如果这些被公开批评,我能理解。但由于这些佣金在潜在建造者面前是暗中流动的,也就没人因此感到不满了。
莱茵地区的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