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一遍。
我读到的是:
五月份通过在报价单上签字下达订单。
六月份承包商发来了带有变更的订单确认书。
没错。后者也是应要求才有的——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把对应的报价单发给做水力平衡的人员,我们根本拿不到订单确认书。我只是不这么做,因为报价单上还有其他内容,我想尽量简化给做平衡计算的人......
发生了一个错误,这种事总会有的。既然总会发生,就应该看看那个友好的手工艺人发来的东西。
也许是他的秘书误会了什么,或者在下单时点错了按钮,他后来又忘了检查。导致这种情况的理由有千万种。
这个问题其实打个电话就能解决:“您好,您的订单确认书到了。我们不是约定了X型号吗?……哦,是个错误……好的……好的……那麻烦您寄来带X型号的订单确认书,谢谢!”
所以至少现在单单把责任推给手工艺人是不公平的。毕竟当时有核对的机会。
是啊,事后聪明都来得及。我们没仔细看也是我们的错……我们现在也不想和那人打官司,问题太小了。
不过这事还真不太好,我挺惊讶的,我们凭着报价和签字(即合同成立,就像对其它手工艺人一样——我们没见过一份订单确认书)现在需要“吃下”这个错误。我们这里主要是个表面的问题,但要是往后发展,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比如屋顶整修时用了错误的材料,可能会失去补助资格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