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房主....还有更多想法吗?

  • Erstellt am 2021-01-25 20:31:21

SumsumBiene

2021-01-26 19:56:10
  • #1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侄子们对他住进养老院的情况并非全无责任(他们住在200公里外)。我还把我们的电话号码给了邻居,以防他们还会联系。

这是一栋典型的60年代房屋。屋顶无论如何都得重新修葺,肯定还有其他一些需要修理的地方。

关于清空信箱这件事,我感到有些困惑。既没有转寄申请。如果不把信件拿出来,怎么能处理相关事务呢?

估计没有人看家。毕竟窗户里面已经明显起霜了。
 

Jean-Marc

2021-01-27 10:37:28
  • #2


如果真的是一位职业监护人,那么联系的机会恐怕就很渺茫了。这类监护人至少要同时负责10个监护案件(§ 1 VBVG)——不少时候是50个案件。因此他没有时间在乡村广阔的区域逐一查看所有被监护人的空置房屋和公寓,去通风和清理信箱。通常会将邮寄转发申请递交给监护办公室。监护人也不能单方面决定卖房,必须先得到地方法院的批准。法院会委派一位鉴定专家对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很可能会找中介介入,因为看房、价格谈判和公证预约等流程耗时,与报酬不成比例,而监护人也需要向监护法院报告他们对被监护人财产的谨慎管理,即必须拿到房产的最佳价格。

你最好尽可能多地在你们地区的中介处注册为买家。这样至少还有机会在房子公开上市前就接到出售通知。
 

SumsumBiene

2021-01-27 21:14:53
  • #3
是的,这对我来说很有道理。我也曾想过,这个工作量不应该由一个负责人员来完成。那我至少试着把我的资料留在附近常见的经纪人那里 *叹气*。
 

11ant

2021-01-27 22:00:55
  • #4

没必要叹气——就像我说的,我也很乐意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SumsumBiene

2021-01-28 17:53:35
  • #5

很抱歉我不能给你发消息,因为我发的帖子还不够多。
 

ypg

2021-01-28 19:03:35
  • #6

11ant,你为什么不把你的电话号码也写在头像上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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