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ero.z 2016-05-19 14:38:13#3感谢你们的回复,我们很感激有人愿意关注这个话题。但正如所说,这个帖子的提问完全不同,与你们之前的回复无关。 请看一下帖子标题。如果你们特别对此没有经验,也没关系。我们寻找的是与其他受影响者的经验交流,而不是对我们的合同或我们的做法的意见或评价。
感谢你们的回复,我们很感激有人愿意关注这个话题。但正如所说,这个帖子的提问完全不同,与你们之前的回复无关。 请看一下帖子标题。如果你们特别对此没有经验,也没关系。我们寻找的是与其他受影响者的经验交流,而不是对我们的合同或我们的做法的意见或评价。
Nnordanney 2016-05-19 15:11:48#4那么我就不能帮你们了。 但是:其实无论你们找谁都无所谓。不过如果有人免费帮忙,那一定有特别的理由。也许是因为很多撤销告知被评为错误,相关的咨询会转给合作的律师?只有那些收费的律师才会具体处理贷款的返还事宜。 每个消费者中心也会以低价提供审查服务,在有疑问时相对更公正。之后还是由律师来处理。 很好,终于从六月起前线又恢复平静了!
那么我就不能帮你们了。 但是:其实无论你们找谁都无所谓。不过如果有人免费帮忙,那一定有特别的理由。也许是因为很多撤销告知被评为错误,相关的咨询会转给合作的律师?只有那些收费的律师才会具体处理贷款的返还事宜。 每个消费者中心也会以低价提供审查服务,在有疑问时相对更公正。之后还是由律师来处理。 很好,终于从六月起前线又恢复平静了!
Ttoxicmolotof 2016-05-19 19:53:16#5撤销的动机并非无关紧要。如果撤销仅仅是基于经济因素,而最初的意愿——“自用住宅产权的融资”依然存在并且仍希望居住在那里,我立刻会想到两个有利于银行的判决,因为撤销权的行使违背了诚信原则,因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