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tasse
2017-02-19 12:53:03
- #1
大家好,
我希望我的问题是在正确的子论坛。如果不是,请告知。
由于空间不足,我们计划将我们单户住宅中的一个地下室房间改造成居住空间。房子建于1960年,1978年增加了一个附属建筑。要改造的地下室房间属于附属建筑,计划通过一楼的一条楼梯连接。
不幸的是,地下室房间的层高只有2.15米。连接设施已有或已准备好(电气、供暖、水)。根据建筑图纸原本计划安装窗户,但不知何故未安装。
低的层高对我们来说并不成问题,因为我们打算将地下室房间用作卧室。据我所知,根据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建筑条例,层高必须至少为2.45米。
不挖掘地下室地面的情况下,我们的计划是否仍可实现?
提前感谢大家的回复。
我希望我的问题是在正确的子论坛。如果不是,请告知。
由于空间不足,我们计划将我们单户住宅中的一个地下室房间改造成居住空间。房子建于1960年,1978年增加了一个附属建筑。要改造的地下室房间属于附属建筑,计划通过一楼的一条楼梯连接。
不幸的是,地下室房间的层高只有2.15米。连接设施已有或已准备好(电气、供暖、水)。根据建筑图纸原本计划安装窗户,但不知何故未安装。
低的层高对我们来说并不成问题,因为我们打算将地下室房间用作卧室。据我所知,根据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建筑条例,层高必须至少为2.45米。
不挖掘地下室地面的情况下,我们的计划是否仍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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