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合同中的违约金 - 新建合同

  • Erstellt am 2024-09-05 06:54:11

MachsSelbst

2024-09-06 10:02:58
  • #1
相信那种说法的人,应该更深入地了解一下“性价比”这个概念。因为通常情况下,顾客买的是Polo,而不是期望得到一辆劳斯莱斯。不幸的是,只有极少数人不明白这一点,但在论坛上却给人一种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印象……

除此之外,外行人往往也无法判断质量。有多少次盲品测试中,业余美食评论家竟然分不清一瓶50欧元的玫瑰红酒和Aldi超市盒装白葡萄酒……
 

Mucuc22

2024-09-06 15:20:57
  • #2
违约金的约定应当足够严厉,确保产生实质性的惩罚。当然,违约金必须覆盖建设方产生的所有成本加上一定的额外费用。也许下次建筑工程就能起到作用。
 

11ant

2024-09-06 16:05:27
  • #3


这就是问题所在,也导致总承包商标准建筑合同中的罚金条款必须“合适”。如果律师将其大幅加强,而总承包商能够接受,我甚至会将其视为一个迹象,说明完全履行合同根本不被认真考虑(骗子往往非常慷慨地不兑现承诺)。

也就是说,你是以非折扣价签的合同,而现在表现不佳主要体现在工作上(因为材料选择上的问题你本可以在施工说明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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