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邻居的土地上建一个大约1米的车库。有什么可能性?

  • Erstellt am 2016-05-11 13:40:15

DG

2016-05-17 15:21:46
  • #1


我有不同的看法,因为 Baulast 通过地块关系的“杠杆”作用同样影响各自的所有者。比如,为了后方建筑项目在建筑法上的需求,一项通行 Baulast 规定,后方地块的各所有者可以在保障区域内通行、行走及铺设/使用管线,而受役地块的所有者必须容忍;据我所知,这并不额外通过土地负担权保障。

除此之外还有经济上的私人权利补偿。

此致
Dirk Grafe
 

Otus11

2016-05-17 16:53:24
  • #2


这在事实上的“作用”上也基本正确(在实践中这可能就足够了),但这种作用/权限仅属于公法范畴。

控制性问题:
如果主管机关在发生违反时采取行动;例如邻居不再允许我通过通道或切断供应线路,我该怎么办?

或者反过来:建筑主管机关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命令事实上介入当事人的私法纠纷,并给予建筑负担受益人一种他在私法上不能轻易主张的使用权?(不,不允许)。

虽然建筑负担为建筑监管机关确立了公法上的义务和介入依据,但它并不对建筑负担的受益人确立相应的私法义务。受益人既没有基于民法的,也没有基于公法的使用权利要求。为了确立受益人的使用权,实际上还需要一项单独的私法协议(这是最高联邦法院的稳定判例)。
建筑负担为建筑主管机关在违反建筑负担时提供了介入依据。但据主流观点,建筑负担并不为负担受益人确立对建筑监管机关采取行动以执行建筑负担的主观公法权利。

不过我想,我们现在有点偏题了。
:o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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