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给抚养费,理由是我们很快就会轮流照顾孩子。除了他的居住优势(已付清贷款的房子)外,收入现在相对接近。
如果他不同意,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法院。法院可以根据我的申请,授予我对孩子居住地的单独决定权(这个表达不太准确,我没记住专业术语)。
即使他根本不照顾孩子,没有他的同意,我也不能为孩子办理更改户籍。
抱歉,我不想打断话题。但我确实有点生气,因为规则是这样的……有人可以为“别人的”孩子申请住房补贴(即使该家长对房产没有任何股份,只是住在那里),而我却因为这样的手续问题,拿不到我自己孩子的补贴。孩子们在这里或那里停留的时间,绝不会因为户籍所在地的不同而多一分钟或少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