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Ler
2020-12-16 18:51:42
- #1
我还可以重新创建。我没有找到不允许这么做的信息。不过我也没有把表格点完。
我引用一下我自己。
我之前错误地将受控住宅通风系统的费用作为附加费用填写了,而不是作为热泵和受控住宅通风系统设备费用的总和。12月7日我注意到了这一点,并通过联系表格与他们联系。由于回复时间和整体可达性不太好,我于12月9日提交了第二份申请。我上周末才签署了我们总承包商的合同。
今天——在通过表格联系后的第9天——我收到了关于我的请求的电子邮件回复。由于提交了两份申请,我的案件现在处于“事实调查”阶段,我可能会收到一封信,请求我说明为何提交了第二份申请。邮件中还直接提到,我可以取消其中一份申请。我本来希望有直接联系办事员的直线电话或个人电子邮箱作为发件人——但没有,邮件里只提到了热线和一个公共邮箱。真有点遗憾。 ;)
听起来这是个可以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