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收到了回复:
“我们还没有收到详细的节能条例计算结果。我们从能源顾问那里仅得到这样的说法:如果选择安装受控居室通风系统,可以放弃太阳能装置。当具体设备和施工图纸确定后,他可以详细完成计算。届时我也可以向您提供相关指标。目前暂时无法做到这一点。感谢您的理解。”
遗憾,但非常感谢您的反馈。
我曾将我们的房子输入带有所有U值等参数的节能条例计算器,结果显示,尽管Ht值比当前节能条例要求低15%,但在燃气+受控居室通风不带太阳能的组合下,年一次能源需求并未比当前节能条例要求低15%(因可再生能源供热法的替代措施要求)。
相反,只有燃气+受控居室通风+太阳能的组合,年一次能源需求刚好稍低于刚好允许的最大值。因此,在我看来,单靠更好的隔热和受控居室通风,不带太阳能的组合不符合可再生能源供热法所定义的替代措施。若进行门漏测试,结果会更好,但仍未达到节能条例2016建筑标准的15%以下。
看看我们的能源顾问怎么说。
我现在怀疑Alex85发布的数字(Qp 55%和Ht 70%)作为比较标准的是节能条例参考建筑,而非当前2016年节能条例的要求(参考建筑的Qp乘以0.75,Ht乘以1.0,即这里没有收紧要求)。
但即便如此,参考建筑的55%依然是一个很优秀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