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ketier
2018-01-09 15:39:54
- #1
这样是不对的。在欧盟内,增值税只支付一次。例如,一艘净价为10万欧元的船。船厂在荷兰,买家是德国人。可以选择是在荷兰接收并支付含增值税(荷兰称之为BTW),或者是在德国接收并在这里缴税。汽车及其他商品也是如此。卡尔斯滕
其实我只是声称,立法者也想出办法让私人也能纳入增值税范围,并且附带了一个已经存在的例子。此外,在你的例子中,购买一艘[ B ]新[ /B ]船(运行时间少于100小时或首次投入使用不超过3个月)、长度超过7.5米的买家,也需要在德国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即使是私人购买该船,也必须在这里申报增值税。相应地,该船在荷兰是免税的。
我没有说过会有双重增值税。
但如果你现在声称不存在双重增值税负担,那么我必须坚决反驳。确实存在个别情况(例如链式交易、缺少国内免税证明和错误开具发票等),买卖双方可能都面临缴纳增值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