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发该土地,需要一条私人道路

  • Erstellt am 2017-02-08 10:44:44

Nordlys

2017-02-10 13:54:12
  • #1
关于法律方面。如果想对地块“Strasse”进行实物分割,将其分配给各个单独的 Grundstücken,就必须使用通行权。否则,建议三人共同拥有地块“Strasse”,每人拥有三分之一的权益。公证人会提供相关的咨询,告诉你具体如何操作。
 

DG

2017-02-10 14:23:12
  • #2


必须注意,这在某些联邦州可能有所不同,因为建筑法对建筑负担的处理不同。有些联邦州不承认建筑负担(如巴伐利亚),有些只承认某些建筑负担(如下萨克森)。

在建筑法方面,例如在北威州,私法上的通行权(地役权)在你描述的情况下无济于事,即使所有相邻地块的业主拥有街道的相同比例份额。该问题必须通过对每个建设地块的公共法上的建筑负担(行走权、通行权和管线权)来另行或替代规制。

公证人是否总是百分之百注意到或提供此类咨询,我可不能保证。

总体来说,这种做法很糟糕。事情越弄越复杂,仅仅因为市镇不愿承担维护责任。

此致
迪尔克·格拉费
 

Nordlys

2017-02-10 14:42:40
  • #3
你眼前的是人口稠密、管理严格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和像石荷州这样人口稀少的地区还知道:去找市长问问,我兄弟那里有块马场,我们想在那里建房。市长说:那就建吧,但路你们得自己铺。水电你们能搞定,污水呢,建个化粪池就好了。
所以:我们这里私家路并不罕见。
 

DG

2017-02-10 14:57:06
  • #4
这里完全一样,并且在社区中越来越受欢迎,这就是愚蠢的地方。法律上很难处理,特别是当有人突然不合作的时候。

理论上和实际上,你可以出售自己在一条街道上的股份,如果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就会引起一场大混乱。

此致
敬礼
Dirk Grafe
 

Escroda

2017-02-12 20:08:25
  • #5
你好Rollo,

你真的想坚持这个带有所有提到缺点的土地吗?好吧。
你需要一个有建筑许可资质的设计师,因为这条道路属于需要审批的建筑物(参见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建筑条例)。问问土建承包商是否也会提交建筑申请,或者问问你的建筑师是否会负责(以及条件如何)。规划图已经给出了方向(长度、宽度、位置)。

附注:如果能提及你之前的帖子,可能会避免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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