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在于地块是由市政府通过竞价程序分配的(我们还没有拿到)。
我是不是看漏了?
实际上允许建2-3层。第三层最大只能是下面一层的2/3。
所以是圈起来的 II + D 吗?
但必须随出价提交规划的建筑平面图,且只有计划建三层的才会被考虑。
天哪,洛特琴说。我们这里曾有一个案例——我记得是在普福尔茨海姆或周边——甚至有评审团在拿到地块之前评判设计的建筑价值。所以情况总是会更严格。你最好详细弄清楚条件。你应该计划 II + D(或 II + 阶梯层?)——设计方式会有很大不同。
如果打破住在同一层的家庭成员必须睡在同一层的公理,那么所有分割儿童房的问题都能避免。
是的,三个孩子中,最大的大孩子比最小的大六岁,这几乎就要求把最大孩子安排到一个额外强制的楼层分开。只要孩子们都还这么小,通常他们都不想要独自的卧室。孩子们是怎样组合的(男孩/女孩,有双胞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