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uexperte
2013-01-10 22:23:29
- #1
你好 Stefan,
只是因为在我们当前的社会形态中,“总是正确的公民”的地位似乎具有保护价值,但你的主张并没有更好。——亲爱的 Stefan——我已经不止一次通过这篇帖子回答了你的问题。
他们不是“我的”亚洲人;在我看来,他们只是碰巧出生在另一个大陆的人。而且——主要谈的是市中心区域。亚洲人在欧洲工作时的报酬不同于欧洲人,因此他们对每平方米价格/居住面积的看法也跟欧洲人不同。这——顺便说一下——是大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
错。你随时可以决定继续做租客。无论是私人还是社会住房建设,都必须在某个时候实现回报。
“正如所说,我们从来不喜欢这样,我觉得这有点像限制竞争。没有和这个能源服务商签订10年合约,我们就买不起这房子。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朋友律师。他说他能想象这项义务在两个方面无效。
一是它可能违背欧盟法规,欧盟法规规定必须允许自由选择基础供应商。二是他看到有形成‘勒索合同’的趋势。”
你是在没有这些信息的情况下签字的,现在不想再补救吗?
替代方案叫“租房”,而你的“无知”本可以通过律师得到澄清。你为什么之前不问你的朋友律师?
如果你无法证明你的猜测,你应该谨慎,因为公证人对你负有义务,否则他会触犯刑法。
错。我确定我每天/每月/每年都会犯很多错误;我既不会水上漂,也没有“把钱捞出来”的本事。不同于你,我承认犯错,并不试图把责任推给别人。
我也有一个多页的鉴定报告,一位法院指定的鉴定人“仅”证明了5000欧元的损失。尽管如此,我还是在诉讼中输了,金额达到了五位数。法官宣判判决——而不是宣判正义!
错觉——每位法官或女法官的裁决方式都是基于他们前一晚的睡眠情况。过去大多数情况下原告是幸运的,偶尔是不幸的。感谢大自然,法官们慢慢意识到,原告并不总是他们试图表现的无辜羔羊。
我绝不会满足你的这个愿望。如果你想继续和我讨论,就公开讨论。
此致
敬礼
…..这并不能证明你对这个主题的非常有限的看法是唯一正确的。
只是因为在我们当前的社会形态中,“总是正确的公民”的地位似乎具有保护价值,但你的主张并没有更好。——亲爱的 Stefan——我已经不止一次通过这篇帖子回答了你的问题。
在30万欧元到40万欧元的价格区间内,你的“亚洲人”似乎并没有介入。
他们不是“我的”亚洲人;在我看来,他们只是碰巧出生在另一个大陆的人。而且——主要谈的是市中心区域。亚洲人在欧洲工作时的报酬不同于欧洲人,因此他们对每平方米价格/居住面积的看法也跟欧洲人不同。这——顺便说一下——是大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
这只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的选择也非常有限,没有像你所描述的那样自由。
错。你随时可以决定继续做租客。无论是私人还是社会住房建设,都必须在某个时候实现回报。
这里谁说谈不上合理?我是吗?你得跟我指出我在哪里写了这句话。
“正如所说,我们从来不喜欢这样,我觉得这有点像限制竞争。没有和这个能源服务商签订10年合约,我们就买不起这房子。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朋友律师。他说他能想象这项义务在两个方面无效。
一是它可能违背欧盟法规,欧盟法规规定必须允许自由选择基础供应商。二是他看到有形成‘勒索合同’的趋势。”
没有这些信息,我现在也不能判断这是不是强迫、限制,是不是有利可图,或者实际上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你是在没有这些信息的情况下签字的,现在不想再补救吗?
嗯,正如所说,首先是因为缺乏选择,其次肯定也是因为无知。
替代方案叫“租房”,而你的“无知”本可以通过律师得到澄清。你为什么之前不问你的朋友律师?
如果该协议经过公证人批准,我原本不会怀疑背后会有退款和“不正当”的定价,而我所知道的是公证人也有审查义务。
如果你无法证明你的猜测,你应该谨慎,因为公证人对你负有义务,否则他会触犯刑法。
但我要强调的是,你不容许犯错 ;-)
错。我确定我每天/每月/每年都会犯很多错误;我既不会水上漂,也没有“把钱捞出来”的本事。不同于你,我承认犯错,并不试图把责任推给别人。
……银行对此能说很长很长的故事。
我也有一个多页的鉴定报告,一位法院指定的鉴定人“仅”证明了5000欧元的损失。尽管如此,我还是在诉讼中输了,金额达到了五位数。法官宣判判决——而不是宣判正义!
无论你个人喜不喜欢,德国有很多合同后来被法院宣布无效。你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但这是现实,我个人认为这是好事,因为你不会无保护地暴露于市场力量之下。这也是我们为什么生活在一个社会市场经济中的原因。
错觉——每位法官或女法官的裁决方式都是基于他们前一晚的睡眠情况。过去大多数情况下原告是幸运的,偶尔是不幸的。感谢大自然,法官们慢慢意识到,原告并不总是他们试图表现的无辜羔羊。
最终,这两种不同的主观意见的公开讨论对任何人都无益——对论坛其他成员亦然。我们可以私信继续讨论,但我认为论坛应以事实和专业内容为主。
我绝不会满足你的这个愿望。如果你想继续和我讨论,就公开讨论。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