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ussuche123
2024-02-14 20:21:07
- #1
大家好,
我和我的妻子目前正在计划建造一处房产,并且需要依赖KFW 300贷款。现在我们的建设项目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了解补贴排除条件时,发现其中提到以下内容:
情况是,我妻子最近通过赠与方式获得了其父母50%的房产所有权。但该房产存在父母的公证终身居住权,也就是说我们肯定不能自用。现在我们当然想知道,鉴于条款中明确提到“自行使用的,通过用益权使用的”等,我们是否还能使用KFW 300贷款。
你们对此有了解吗?
我和我的妻子目前正在计划建造一处房产,并且需要依赖KFW 300贷款。现在我们的建设项目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了解补贴排除条件时,发现其中提到以下内容:
[*]"申请人之一,其未来家庭中同住的配偶或伴侣,或其子女在申请时已经拥有在德国自行使用的、出租的、通过用益权使用的、无偿提供的或空置的住宅产权"
情况是,我妻子最近通过赠与方式获得了其父母50%的房产所有权。但该房产存在父母的公证终身居住权,也就是说我们肯定不能自用。现在我们当然想知道,鉴于条款中明确提到“自行使用的,通过用益权使用的”等,我们是否还能使用KFW 300贷款。
你们对此有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