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ngWithIce
2022-03-22 13:53:03
- #1
大家好,
我们收到了一份关于在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葡萄酒之路)一个新开发(或尚未开发)的新建住宅区内一块土地的购房合同草案。该住宅区的特殊之处在于当地市政公用事业公司将建造一座采用天然气燃烧的组合热电站,并通过该组合热电站为住宅区供热。我们还在考虑,我们有多少操作空间,以及这对我们的计划具体会有哪些影响。
以下是合同中一些相关条款摘录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
- 签订合同后,我们将被约束15年必须由市政公用事业公司供热
- 我们每月支付固定费用,此外还需支付根据实际用热量计算的可变费用
- 即使我们将供热需求降至零,比如我们用热泵自行供热,也必须继续支付固定费用?
- 总体来看,设备采购成本较低(仅是换热站),但价格走势将长期受约束
- 根据我的计算(见下文),150平方米大约固定费用973欧元,耗能费用550欧元,总计每月超130欧元。计算对吗?
所以,这个方案听起来不是特别有吸引力。可能比较省心,管理起来简单,但显然缺乏灵活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原本计划尽可能节能,利用光伏系统产生电力,再用热泵供暖,也就是尽量实现“自给自足”(如果考虑到我们这个纬度可行的话),又环保又可持续。而固定费用即使我们自发热,也得支付,这样就没那么经济了。有没有什么办法规避这个限制?
你们怎么看?是不是绝对不能接受,没什么区别,还是特别方便?如果我哪里理解错了,请纠正 :)
我们收到了一份关于在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葡萄酒之路)一个新开发(或尚未开发)的新建住宅区内一块土地的购房合同草案。该住宅区的特殊之处在于当地市政公用事业公司将建造一座采用天然气燃烧的组合热电站,并通过该组合热电站为住宅区供热。我们还在考虑,我们有多少操作空间,以及这对我们的计划具体会有哪些影响。
以下是合同中一些相关条款摘录
10. 供热
10.1 客户确定每平方米住宅面积的年热能需求为50千瓦时。客户不仅承担单个住宅单元的热能需求,还包括房屋与住宅热交换站之间的热损失。
10.2 客户的热能需求完全由市政公用事业公司运营的热能生产设施(WEA)满足。这不构成最小购买量的规定。
10.3 市政公用事业公司有义务提供客户根据第10.1条所需的热能量。热能需求的确定,即市政公用事业公司用于热能生产设施设计的需求,由客户负责。若客户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或错误,市政公用事业公司不对设计尺寸错误或热能需求不准确承担责任。
10.4 客户有权每年1月1日通过书面声明(调整请求)向市政公用事业公司申请最多调整50%的约定供热能力。客户的书面调整请求必须最晚于调整生效日期前4周送达市政公用事业公司。
10.5 若客户申请减少超过50%的约定供热能力或终止供热合同,则客户的书面调整请求或终止声明必须附有证明文件,显示客户将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例如相应的订单确认)替代减少或取消的热能量。客户要求减少的供热量自市政公用事业公司收到书面调整请求后2个月,按次月第一天起生效。供热合同解除自市政公用事业公司收到终止声明后满2个月并于该期限后的月底生效。
10.6 ...
10.7 热价由用量价格和月基本费用组成,以上价格以供热开始时(第3.3条规定)为准,还包括测量费用。具体价格、首个消费年度的预付款金额及价格调整条款详见补充文件二中的价格表。
10.8 即便未实际取热,也必须支付月基本费和测量费,依据第3.3条供热开始时间计算,与未取热原因无关。根据第10.5和10.6条的热能调整不影响月基本费用。若供热义务在计费期间内开始或终止,基本费和测量费按比例计算。
...
13. 合同期及解除
13.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3.2 合同期为自供热开始(第3.3条规定)起15年,否则市政公用事业公司热能生产设施(WEA)的开发和投资成本无法收回。
13.3 客户或市政公用事业公司可于第13.2条规定合同期届满前九个月发出解除通知。若未解除,合同自动延长五年,并保持上述解除通知期限。
补充文件二:价格表
有效期: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
用量价格([ct/kWh]):7.33
基本价格([€/m2 * 年]):6.49
测量服务费([€/年]):88.06
价格依据以下价格指标及其基准值调整:
- 燃料元素天然气:工业用天然气指数
- 市场元素轻质燃油:莱茵河走廊
- 报酬元素电力:EPEX小时合约月均值
- 有效CO2排放价(2021年:25€/吨,2022年:30€/吨,2023年:35€/吨,2024年:45€/吨,2025年起:55€/吨)
- 月工资标准:能源公用事业行业集体协议
- 投资货物指数:工业生产总指数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
- 签订合同后,我们将被约束15年必须由市政公用事业公司供热
- 我们每月支付固定费用,此外还需支付根据实际用热量计算的可变费用
- 即使我们将供热需求降至零,比如我们用热泵自行供热,也必须继续支付固定费用?
- 总体来看,设备采购成本较低(仅是换热站),但价格走势将长期受约束
- 根据我的计算(见下文),150平方米大约固定费用973欧元,耗能费用550欧元,总计每月超130欧元。计算对吗?
所以,这个方案听起来不是特别有吸引力。可能比较省心,管理起来简单,但显然缺乏灵活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原本计划尽可能节能,利用光伏系统产生电力,再用热泵供暖,也就是尽量实现“自给自足”(如果考虑到我们这个纬度可行的话),又环保又可持续。而固定费用即使我们自发热,也得支付,这样就没那么经济了。有没有什么办法规避这个限制?
你们怎么看?是不是绝对不能接受,没什么区别,还是特别方便?如果我哪里理解错了,请纠正 :)
成本假设,每年每平米50千瓦时:
用量价格:50*150 = 7500千瓦时/年 * 0.0733欧元 = 550欧元
基本价格:150平方米 * 6.49欧元 = 973欧元
测量服务费:88欧元
总计:1611欧元 = 134欧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