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ordanney 2020-10-20 17:09:58#2 承租权授予者没有机会提出吗?网络上,包括一些知名网站,观点有时这样,有时那样。 这是我的知识状态。顺便说一句,在过去的25年里我一次都没有见过收回权。为此,合同中约定的理由是必须的,需要公证协议、赔偿金支付以及土地所有者接管融资。只有在发生真正严重的原因(如付款违约)时,才有人愿意这样做。
承租权授予者没有机会提出吗?网络上,包括一些知名网站,观点有时这样,有时那样。 这是我的知识状态。顺便说一句,在过去的25年里我一次都没有见过收回权。为此,合同中约定的理由是必须的,需要公证协议、赔偿金支付以及土地所有者接管融资。只有在发生真正严重的原因(如付款违约)时,才有人愿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