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或赠与时进行房屋/财产估价

  • Erstellt am 2019-06-01 15:39:42

ypg

2019-06-01 21:30:19
  • #1
你们这样就进入了《刑法典》的领域……顺便提一下。即使你们不愿意承认:某个第263条的下位罪名适用,比如欺骗。
但你自己也说过:
 

Anoxio

2019-06-02 14:35:04
  • #2
不,那里真的应该合法进行。我们不想耍花招,毕竟首先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评估[das Anwesen]。
 

Anoxio

2019-06-02 14:37:29
  • #3
如果岳母想要“提前”把她的小房子转让给你,她无论如何都将拥有居住权。这是毫无疑问的。
 

LordNibbler

2019-06-17 22:24:22
  • #4
如果相关,请记住,在带有住宅用益权的赠与中,继承人的法定份额不会在十年内线性消失,而是完全存在。 在某些情况下,这甚至可能对受赠人的免税额及其继承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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