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mbee
2016-06-08 16:36:17
- #1
你好,
我刚来这里。我和我的朋友想要建房子,现在我得稍微讲讲背景。
我父母在70年代在一个(非常)乡村的新建住宅区盖了一栋房子。当时通常的土地面积是800到1000平方米。虽然制定了一个建设计划,但从未被批准;所以实际上没有建设计划。
我父母的地块是866平方米,后来我兄弟又买了旁边一块160平方米的地带。总土地面积是1026平方米。
上面是一个独栋住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当时必须建成平房;没人知道建设计划已经失效),楼上是阁楼。所以占地面积相对较大。
现在我们想在这块地上建第二个独栋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首先我去了市政建设办公室询问情况。答复是:“我看没什么问题,这非常符合我们社区正在推行的城市密度增加计划。”我们必须注意间距要求,除此之外,适用《建设法》第34条,因为没有建设计划。
所以我们很高兴,递交了一份非常详细的建设预申请,结果第一反应是“啊,我看到问题了”。
我们的建筑面积系数在周边建筑的边界上,约0.3(包括旧房和新建,地块保持整体,未拆分),覆盖面积为0.45,仍在允许的+50%范围内。
在社区的“城市密度增加”项目中,建筑面积系数范围为0.4至0.6。此信息仅供参考(不属于我们的行政区)。
据县建设办公室说,楼层面积比率对于新建房屋不是关键因素,我们略高于邻居,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该地区是70年代的平房区。
我们遵守了所有的间距规定(当然!)。
有一个邻居非常反对我们的建房计划,他就是不希望这里再建一栋房子,觉得太近了。
两天前召开了市议会会议,我们直接被拒绝,对方引用了《建设法》第35条,插入法律。没有真正的讨论或表决,市长在宣读时基本上已明确了投票方向。结果该申请以一票反对被否决。
我们正在等待正式的会议记录和(希望里面有)理由说明。
我们觉得这完全无法理解,我们符合所有要求,我们的房子比邻居(那个不欢迎我们的人)矮了60厘米,外观也做了调整(我们更喜欢现代立方体,但现在采用了双坡屋顶以适应环境)。
而且我们知道社区里没有建筑用地,短期内也不太可能有,加上州政府提倡的城市密度增加项目,我们真的不明白这个决定。
两栋独栋房,放在1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上,这真的不算“拥挤”。
我们知道那个邻居很积极干预(不知道双方谁认识谁),我们怀疑这可能是拒绝的部分原因。
我们不愿意就此认输,但不太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不是直接联系上级县建设办公室?但他们不是会向市政问原因吗?还是我可以先跟他们探讨一下,了解什么是可能的,应该注意什么,以及在他们看来有什么困难。
建筑师建议我们先跟市政沟通,达成共识。我有点怀疑市政是否真的会对我们让步,因为只要他们以“房子不融入现有建筑群”为由,就总能拒绝我们。
这里最巧妙的做法是什么?
有人经历过类似情况,有经验可分享吗?
有法律专家能告诉我最终具有约束力的是谁的说法吗?
其实我不太想走到这一步,但作为最后手段我考虑诉讼,因为如果没有实际理由反对建设,而且我们社区及整个镇上有很多“更大胆”的建筑项目被批准,这对我来说是个值得考虑的选项。对抗抵触的市政府,胜算大吗?
唉,写了这么长的故事,感谢看到这里的所有人,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建议和做法上的技巧。
谢谢!
Climbee
我刚来这里。我和我的朋友想要建房子,现在我得稍微讲讲背景。
我父母在70年代在一个(非常)乡村的新建住宅区盖了一栋房子。当时通常的土地面积是800到1000平方米。虽然制定了一个建设计划,但从未被批准;所以实际上没有建设计划。
我父母的地块是866平方米,后来我兄弟又买了旁边一块160平方米的地带。总土地面积是1026平方米。
上面是一个独栋住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当时必须建成平房;没人知道建设计划已经失效),楼上是阁楼。所以占地面积相对较大。
现在我们想在这块地上建第二个独栋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首先我去了市政建设办公室询问情况。答复是:“我看没什么问题,这非常符合我们社区正在推行的城市密度增加计划。”我们必须注意间距要求,除此之外,适用《建设法》第34条,因为没有建设计划。
所以我们很高兴,递交了一份非常详细的建设预申请,结果第一反应是“啊,我看到问题了”。
我们的建筑面积系数在周边建筑的边界上,约0.3(包括旧房和新建,地块保持整体,未拆分),覆盖面积为0.45,仍在允许的+50%范围内。
在社区的“城市密度增加”项目中,建筑面积系数范围为0.4至0.6。此信息仅供参考(不属于我们的行政区)。
据县建设办公室说,楼层面积比率对于新建房屋不是关键因素,我们略高于邻居,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该地区是70年代的平房区。
我们遵守了所有的间距规定(当然!)。
有一个邻居非常反对我们的建房计划,他就是不希望这里再建一栋房子,觉得太近了。
两天前召开了市议会会议,我们直接被拒绝,对方引用了《建设法》第35条,插入法律。没有真正的讨论或表决,市长在宣读时基本上已明确了投票方向。结果该申请以一票反对被否决。
我们正在等待正式的会议记录和(希望里面有)理由说明。
我们觉得这完全无法理解,我们符合所有要求,我们的房子比邻居(那个不欢迎我们的人)矮了60厘米,外观也做了调整(我们更喜欢现代立方体,但现在采用了双坡屋顶以适应环境)。
而且我们知道社区里没有建筑用地,短期内也不太可能有,加上州政府提倡的城市密度增加项目,我们真的不明白这个决定。
两栋独栋房,放在1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上,这真的不算“拥挤”。
我们知道那个邻居很积极干预(不知道双方谁认识谁),我们怀疑这可能是拒绝的部分原因。
我们不愿意就此认输,但不太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不是直接联系上级县建设办公室?但他们不是会向市政问原因吗?还是我可以先跟他们探讨一下,了解什么是可能的,应该注意什么,以及在他们看来有什么困难。
建筑师建议我们先跟市政沟通,达成共识。我有点怀疑市政是否真的会对我们让步,因为只要他们以“房子不融入现有建筑群”为由,就总能拒绝我们。
这里最巧妙的做法是什么?
有人经历过类似情况,有经验可分享吗?
有法律专家能告诉我最终具有约束力的是谁的说法吗?
其实我不太想走到这一步,但作为最后手段我考虑诉讼,因为如果没有实际理由反对建设,而且我们社区及整个镇上有很多“更大胆”的建筑项目被批准,这对我来说是个值得考虑的选项。对抗抵触的市政府,胜算大吗?
唉,写了这么长的故事,感谢看到这里的所有人,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建议和做法上的技巧。
谢谢!
Climb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