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ed
2016-04-14 15:03:40
- #1
当前的房地产贷款(第一优先抵押权)将于2018年结束,与主银行关于续贷的谈判已开始。
现在银行顾问作为远期贷款的替代方案提出了一个新贷款。他的理由是,由于偿还,抵押贷款比例已经有所改善。签约时大约是抵押价值的35%,现在只剩约20%。
对我来说这听起来合理,但我一点也不懂。这真的会有区别,足以证明额外的工作量吗?
然后我认为,通过住房储蓄贷款融资部分贷款金额可能是合理的。但由于这里的贷款金额明显低于抵押价值的60%,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笔利率优惠的“第一优先贷款”,对吗?
我原本打算等主银行的报价出来后再获取其他报价,现在还有时间。我不打算考虑网上报价。对此有反对意见吗?
现在银行顾问作为远期贷款的替代方案提出了一个新贷款。他的理由是,由于偿还,抵押贷款比例已经有所改善。签约时大约是抵押价值的35%,现在只剩约20%。
对我来说这听起来合理,但我一点也不懂。这真的会有区别,足以证明额外的工作量吗?
然后我认为,通过住房储蓄贷款融资部分贷款金额可能是合理的。但由于这里的贷款金额明显低于抵押价值的60%,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笔利率优惠的“第一优先贷款”,对吗?
我原本打算等主银行的报价出来后再获取其他报价,现在还有时间。我不打算考虑网上报价。对此有反对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