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B计划关于可建造区域的翻译

  • Erstellt am 2020-08-11 21:19:32

NatureSys

2020-08-12 13:25:39
  • #1
必须直接起诉吗?还是也可以对拒绝通知书提出异议,然后由另一个机构颁发异议决定书?如果可以,该机构可能有不同的意见。
 

11ant

2020-08-12 16:06:25
  • #2

在我看来,他们的理解完全正确——除了我已经提到的关于第2区的限制。此外,我认为单凭

这里我认为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市政府想将“可建基地范围之外”限制为“但在已确定的建筑深度内”,那么他们应该明确在图纸上为1号和4号地块的“外部”建筑区域绘制专门的 Ca/Cp 窗口。由于缺乏明确性,我认为有很大机会仅凭此理由推翻拒绝意见。但这方面的专家是 。
 

11ant

2020-08-12 16:52:04
  • #3

哦,我刚看到:他们已经画了!

我最初把这里提到的特殊区域理解为独立的车库庭院——但从图纸上可以看出,这些区域是指某些地块上标注为额外建筑区的地方——但并非全部。那样的话,即使没有专家也很清楚:如果你的地块没有这样的特殊建筑区,那么你只能使用你的“F1”。
 

kbt09

2020-08-13 21:17:30
  • #4
一般来说……为什么要搞什么问卷调查的无聊玩意儿。只是因为大多数人支持某个选项,并不意味着那个选项就是正确的。有时候真让人无语。
 

SucheHaus.1

2020-08-13 21:23:40
  • #5
由于我们不是建筑专业人士,我们想形成一个看法,是否只有我们之前误解了[B-Plan]。尽管[B-Plan]的文字说明有缺陷,建筑局依然掌握权力。这一点我们已经明白。而且作为公民,法律上也无法寄希望于获得机会。
 

11ant

2020-08-13 21:28:54
  • #6
在具体情况下,你们只是草率地读了规划图。一个建设规划图总是一个规划,也就是说,有时只有结合和文字才能明白,而单独看还缺乏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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