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umbiko
2016-05-15 23:57:15
- #1
您好,专家们,
联邦州:NRW
以下情况:
一块约400平方米,略有坡度的土地,根据§34(如邻近建筑物)可建设,无建设规划。
- 已完成土壤报告 => 土壤承载力良好,基础可建。
一块较大的土地曾被重新分割,该土地是新分割出的较小地块之一。计划建造一栋独立的单户住宅,尺寸为10 x 9,建造范围充足。
- 测量师进行了高程测量,结合建筑师基于测量高程已设计的平面图和位置图,得出以下事实…
…在底层业主极力希望作为通向未来露台的客厅出口的位置,由于“最高1米填土”规定,从法律角度来看不适合设在那里!
原因:
- 由于坡地位置,根据需遵守的高度要求,建筑物基底需在现有“自然”地面上填土近1米。填土后形成的新地面即为未来露台。
- 因为建造窗口的右侧(邻接邻地边界)与左侧(位于该地块中间,与邻地边界/邻居相距较远)高度差异,建造窗口的左侧地基需砌得较高,至房屋底板/地基板需要增加约70厘米高度,即出口门通向露台需设置一个外部台阶。
- 该台阶也属于建筑构筑物,且被建设局视为额外填土,因此不允许设置该台阶,因为总填土高度将达到1.7米,违背“最高1米填土”规定,属于禁止。
目前正在寻找解决方案/补救措施,(备选方案:“将出口整体移至他处”此处未纳入考虑)。
- 提示:因“超过1米”所需的邻地距离不足,无法设置更多距离,机会不存在…
- 目前尚未与有关部门就该地建设项目沟通,未提交建设申请。
- 邻居亦不知晓该地情况/状况。
- 测量师测得的高程仅业主、测量师及建筑师知晓。测量师尚未制作建筑物位置图。
现提出实际问题:
è 设想:
完全放弃现有高程测量及建筑规划,后退一步,暂不进行建设。
1. 首先在地块中部无任何建设意图时,填加足量土壤,使该区域新高度比之前高约80厘米,先保持不动,无进一步动作。
2. 然后进行初次高程测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建筑规划,制作位置图,提交建设申请。
如此一来,左侧建造窗口地基仍需砌高,但无需额外填土,因此可以设置适当高度的出口台阶,
à 即使加台阶仍低于“1米”填土规定。
我想了解该方案成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障碍/应注意事项?
非常感谢。
问候
联邦州:NRW
以下情况:
一块约400平方米,略有坡度的土地,根据§34(如邻近建筑物)可建设,无建设规划。
- 已完成土壤报告 => 土壤承载力良好,基础可建。
一块较大的土地曾被重新分割,该土地是新分割出的较小地块之一。计划建造一栋独立的单户住宅,尺寸为10 x 9,建造范围充足。
- 测量师进行了高程测量,结合建筑师基于测量高程已设计的平面图和位置图,得出以下事实…
…在底层业主极力希望作为通向未来露台的客厅出口的位置,由于“最高1米填土”规定,从法律角度来看不适合设在那里!
原因:
- 由于坡地位置,根据需遵守的高度要求,建筑物基底需在现有“自然”地面上填土近1米。填土后形成的新地面即为未来露台。
- 因为建造窗口的右侧(邻接邻地边界)与左侧(位于该地块中间,与邻地边界/邻居相距较远)高度差异,建造窗口的左侧地基需砌得较高,至房屋底板/地基板需要增加约70厘米高度,即出口门通向露台需设置一个外部台阶。
- 该台阶也属于建筑构筑物,且被建设局视为额外填土,因此不允许设置该台阶,因为总填土高度将达到1.7米,违背“最高1米填土”规定,属于禁止。
目前正在寻找解决方案/补救措施,(备选方案:“将出口整体移至他处”此处未纳入考虑)。
- 提示:因“超过1米”所需的邻地距离不足,无法设置更多距离,机会不存在…
- 目前尚未与有关部门就该地建设项目沟通,未提交建设申请。
- 邻居亦不知晓该地情况/状况。
- 测量师测得的高程仅业主、测量师及建筑师知晓。测量师尚未制作建筑物位置图。
现提出实际问题:
è 设想:
完全放弃现有高程测量及建筑规划,后退一步,暂不进行建设。
1. 首先在地块中部无任何建设意图时,填加足量土壤,使该区域新高度比之前高约80厘米,先保持不动,无进一步动作。
2. 然后进行初次高程测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建筑规划,制作位置图,提交建设申请。
如此一来,左侧建造窗口地基仍需砌高,但无需额外填土,因此可以设置适当高度的出口台阶,
à 即使加台阶仍低于“1米”填土规定。
我想了解该方案成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障碍/应注意事项?
非常感谢。
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