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ze999
2019-02-05 14:31:36
- #1
大家好,
我有一个关于我们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Bebauungsplan]的问题。
规定是1层或1.5层的建筑方式,屋檐高度为4.50米,建筑最高高度为9.50米。
据我目前的调研,这意味着我们在上层(OG)最多只能拥有相当于底层(EG)面积的2/3。
我的问题是,想建一个阁楼(Dachgeschoss)的话,该怎么办?根据这个[Bebauungsplan],房子允许有一个上层加一个阁楼吗?
我会这样理解法规:阁楼的面积加上上层的面积不得超过底层面积的2/3,对吗?
有人能确认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有什么问题阻止在上层的阳台(或叫Erker)上建一个能够从阁楼进入的阳台或屋顶露台(Dachterrasse)?
希望这个问题不算太专业……
提前谢谢大家。
问候
Matze
我有一个关于我们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Bebauungsplan]的问题。
规定是1层或1.5层的建筑方式,屋檐高度为4.50米,建筑最高高度为9.50米。
据我目前的调研,这意味着我们在上层(OG)最多只能拥有相当于底层(EG)面积的2/3。
我的问题是,想建一个阁楼(Dachgeschoss)的话,该怎么办?根据这个[Bebauungsplan],房子允许有一个上层加一个阁楼吗?
我会这样理解法规:阁楼的面积加上上层的面积不得超过底层面积的2/3,对吗?
有人能确认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有什么问题阻止在上层的阳台(或叫Erker)上建一个能够从阁楼进入的阳台或屋顶露台(Dachterrasse)?
希望这个问题不算太专业……
提前谢谢大家。
问候
Mat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