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给卖方 - 付款还是扣留?

  • Erstellt am 2016-11-03 13:43:31

77.willo

2016-11-03 18:14:44
  • #1
卖家急需用钱为什么不好?这难道不是出售的主要原因吗?
 

ypg

2016-11-03 18:22:17
  • #2


我说过:必须谈谈。
仅仅因为买房时期待拿到钱,并不意味着彼此就是敌人,就像建筑公司并不一定是坏的一样。

有些原因不是那些按常规思维的人能理解的。
假设是税务原因——这可能影响双方。有些买家可以现金支付,但他们有定期存款,要到一年后才能取出。

问候
 

Bieber0815

2016-11-03 18:25:32
  • #3

出售的主要原因应该是他不再需要这个东西。也许在房屋出售的情况下,这种担忧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肯定会登记一个预告登记,那么房子在这八个月内实际上 (?) 不可能被转让。

换个角度说:有人非常缺钱,拿他的车去卖,立刻付10%的定金,半年后付清剩余款项后才能拿车。合理吗?我承认,不是所有牵强的比喻都是恰当的……但风险依然存在,如果房子出了什么事,定金可能就打水漂了。

ypg是对的,要询问,弄清动机,说明自己的担忧,理性咨询,找到折中的办法……
 

ypg

2016-11-03 18:31:52
  • #4
... 或者他必须自己支付一笔首付款...
他虽然不再需要房子这件事,但需要一个可居住的替代方案。
 

sevennine

2016-11-03 20:16:59
  • #5
我绝不给预付款……一分钱都不给……有很多可靠的报价……拒绝他
 

77.willo

2016-11-03 21:30:10
  • #6
我看到房地产和汽车之间有天地之别。例如在流动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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