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i
2011-01-31 21:32:25
- #1
我们与一家预制房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合同。该合同是在保留(地块)条件下签订的,内容如下:
1. 合同双方签订的房屋合同是在承包人能够购买一块可用于建造和交付房屋的地块的前提下签订的。
2. 根据《建筑法典》第346条,若承包人无法在2011年3月1日前购买该地块,承包人有权解除房屋合同。
3. 承包人必须证明解除合同的条件已满足。承包人只能在从第二条规定期限结束之日起算的两周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声明。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提出解除合同,则解除权失效,保留条件亦随之解除。
背景如下:
预制房屋公司希望与我们建造一栋包含两套公寓的房屋,但这两套公寓不是上下结构,而是并排建造。基本上是一栋双拼别墅,但根据《共有财产法》分割而非实际分割。为实现该建筑项目,过去几个月中,O公司和我们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建设合伙人。但直到目前为止,仍未找到合适的人选。因此,无法在2011年3月1日前购买地块。
现在我们希望提前解除合同,因为我们收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的真实独立双拼别墅报价。我们的预制房屋公司联络人O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O公司愿意提前解除合同,且不会产生费用。上周我们已书面向O公司提交了解除合同申请,现在收到回复称还需进行审核并有一些问题需要确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三周内获知合同是否解除。
现在我的问题是:
还有什么可能会发生?
我们如何证明我们无法购买地块?
O公司的联络人告诉我们,只需在解除申请书中简单说明我们无法购买合适的地块,我们也确实这样做了……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伊冯娜·耶格
1. 合同双方签订的房屋合同是在承包人能够购买一块可用于建造和交付房屋的地块的前提下签订的。
2. 根据《建筑法典》第346条,若承包人无法在2011年3月1日前购买该地块,承包人有权解除房屋合同。
3. 承包人必须证明解除合同的条件已满足。承包人只能在从第二条规定期限结束之日起算的两周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声明。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提出解除合同,则解除权失效,保留条件亦随之解除。
背景如下:
预制房屋公司希望与我们建造一栋包含两套公寓的房屋,但这两套公寓不是上下结构,而是并排建造。基本上是一栋双拼别墅,但根据《共有财产法》分割而非实际分割。为实现该建筑项目,过去几个月中,O公司和我们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建设合伙人。但直到目前为止,仍未找到合适的人选。因此,无法在2011年3月1日前购买地块。
现在我们希望提前解除合同,因为我们收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的真实独立双拼别墅报价。我们的预制房屋公司联络人O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O公司愿意提前解除合同,且不会产生费用。上周我们已书面向O公司提交了解除合同申请,现在收到回复称还需进行审核并有一些问题需要确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三周内获知合同是否解除。
现在我的问题是:
还有什么可能会发生?
我们如何证明我们无法购买地块?
O公司的联络人告诉我们,只需在解除申请书中简单说明我们无法购买合适的地块,我们也确实这样做了……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伊冯娜·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