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1-11-03 22:50:34
- #1
我们慢慢地实在无法再理解这个世界了。
嗯,至少我不明白的是,你怎么今天才再联系我,而且我四月初提出的询问——尽管就在你的回复之前——仍然没有得到回答。
根据你传达的零碎信息,我推测那块地是属于你的,因此这至少不是一个在税务上有风险的房地产开发商模式(除非你是从规划公司购买的那块地);但建筑公司很可能通过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来保障其权益(?)
这似乎表明这是一种付款计划的模式,你在房屋完工时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可惜你一直没有说明“换建造方”具体指什么。
仅仅可能要求你去工地的这一点,又暗示了你的对方可能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身份。相应地,也无法理解你本应该或者能够向这家两头经营的公司中的哪一部分提出哪种类型的缺陷报告。因为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话,你根本不是业主,而是客户,同时你既没有提出缺陷申诉的合法资格,也没有进入工地确认缺陷的权利,这些权利本来会使你有能力来发现缺陷。
结论:即使你在这里也不会从我们这里获得法律咨询,你仍然应该更透明地说明你到底在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