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ubilas
2017-12-13 22:05:03
- #1
如果母亲买下整个地块(比如带有市政府的条件),那么在后来(独立于此)分割的合同中,这条款应该写在哪里?你是从你母亲那里买的,这和市政府有什么关系?
如前所述,你们真是难以蒙混过关,我本来确实应该把整个前情写清楚,之前觉得那比较无聊。
由于母亲住在当地,因此她得到了这个地块,但从一开始计划就是要建两套联排别墅。
地块刚分配后,我们就告诉当地政府,我们想分割这块地。
得到政府的同意后,由公证人委托了测绘公司。
现在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一半,就像计划的一样,我们也必须遵守规定和要求。
明白来说,这块地一半属于母亲,一半“很快”属于我们!
公证人的预约时间也会很快通知我们,双方届时会正式签署各自半块地的合同。
如果我们从南边申请北边的地块,肯定会直接被拒绝。因为只有那些已经在当地生活和工作多年的居民才有权利,完全可以理解!
你好 goubilas
这里也举个例子:你建了房子,搬进去,附近有份很棒的工作。现在你的公司搬到慕尼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跟着搬,要么被解雇。怎么办?市政府会让你付三万欧元的违约金。我倒觉得这条款没什么实质性内容。
Steven
关键就在这里,如果真的到了最困难的地步,我还在南边工作,却有人威胁我,闹到法庭上,我得辩解说因为工作原因目前不能搬家,否则会带来经济困难等等。
你这个提醒让我想到,可以先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我计划在公证预约之前搞定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