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ttro123
2019-10-08 22:59:14
- #1
大家好,
我计划建造一栋 “双拼住宅”,最近向市政府提交了建筑申请,但市政府以距离地界线不够为由拒绝了申请。这涉及到 BayBo 第6条 关于距离的规定。
有趣的是,我的建筑师以及该新区的其他一些建筑师在距离方面都算错了,市政府因此拒绝了申请(所有的双拼住宅都涉及此问题)。问题主要是关于房屋的山墙侧。
我已经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距离规定和16米规则有了一定理解,也清楚这些规则在独栋住宅中的应用。按照规定,如果房屋两侧都不超过16米,我可以在两侧各按建筑高度的一半来计算距离。如果房屋紧靠地界线,则只针对一侧计算。可我不太理解这条规定对双拼住宅的适用,因为条文最后一句第3款提到:“3相连建筑物视为一个建筑物。”
这里是原文摘录:
两面外墙长度不超过16米的建筑物,距离深度为第5款规定深度的一半,但不少于3米;第5款第2句规定区域除外。2若建筑物有一面外墙靠近地界线,则第1句只适用于一面外墙;若建筑物有两面外墙靠近地界线,则第1句不适用;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水域的地界线不在此限。3相连建筑物视为一个建筑物。
那么这对双拼住宅意味着什么?建筑物突然被视作一个整体?如果是这样,我就没有“外墙”了(因为其实就是“一栋建筑”)。这意味着双拼住宅的前后墙长度明显超过16米,16米规则不适用。但山墙侧约10米长,因此该规则对我来说仍然适用。
我现在想知道我应该保持多大的距离?希望我的问题表达清楚。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简图……有没有人懂这个规定,帮我解读一下?市政府的做法正确吗?我不能在这里使用16米规则吗?
谢谢大家。
我计划建造一栋 “双拼住宅”,最近向市政府提交了建筑申请,但市政府以距离地界线不够为由拒绝了申请。这涉及到 BayBo 第6条 关于距离的规定。
有趣的是,我的建筑师以及该新区的其他一些建筑师在距离方面都算错了,市政府因此拒绝了申请(所有的双拼住宅都涉及此问题)。问题主要是关于房屋的山墙侧。
我已经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距离规定和16米规则有了一定理解,也清楚这些规则在独栋住宅中的应用。按照规定,如果房屋两侧都不超过16米,我可以在两侧各按建筑高度的一半来计算距离。如果房屋紧靠地界线,则只针对一侧计算。可我不太理解这条规定对双拼住宅的适用,因为条文最后一句第3款提到:“3相连建筑物视为一个建筑物。”
这里是原文摘录:
两面外墙长度不超过16米的建筑物,距离深度为第5款规定深度的一半,但不少于3米;第5款第2句规定区域除外。2若建筑物有一面外墙靠近地界线,则第1句只适用于一面外墙;若建筑物有两面外墙靠近地界线,则第1句不适用;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水域的地界线不在此限。3相连建筑物视为一个建筑物。
那么这对双拼住宅意味着什么?建筑物突然被视作一个整体?如果是这样,我就没有“外墙”了(因为其实就是“一栋建筑”)。这意味着双拼住宅的前后墙长度明显超过16米,16米规则不适用。但山墙侧约10米长,因此该规则对我来说仍然适用。
我现在想知道我应该保持多大的距离?希望我的问题表达清楚。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简图……有没有人懂这个规定,帮我解读一下?市政府的做法正确吗?我不能在这里使用16米规则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