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atastrophy 2018-09-28 14:14:33#2书面上我已经有了(电子邮件)。毕竟我是律师的女儿。从小就学会了——如果你想确保什么,就要书面询问,并坚持要书面回复。这次我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么做,她主动通过邮件回复了我 :) 我知道她基本上对佣金是感兴趣的。因此我对经纪人基本上是持怀疑态度的。 不过让我稍微安心的是,这块地大概是在30年前被清理过的(当然前提是这是真的)。那为什么今天就不能再这么做了呢?理论上行政部门应该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或者他们可以就这么直接决定吗?
书面上我已经有了(电子邮件)。毕竟我是律师的女儿。从小就学会了——如果你想确保什么,就要书面询问,并坚持要书面回复。这次我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么做,她主动通过邮件回复了我 :) 我知道她基本上对佣金是感兴趣的。因此我对经纪人基本上是持怀疑态度的。 不过让我稍微安心的是,这块地大概是在30年前被清理过的(当然前提是这是真的)。那为什么今天就不能再这么做了呢?理论上行政部门应该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或者他们可以就这么直接决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