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ikw
2023-06-30 20:34:51
- #1
大家好,
我们目前正在建造Streif Haus。根据合同约定,在满足客户交付前提条件后(这点在一月底已经达成),应该在三个月内开始在工地提供约定的服务。第一阶段建筑(地基板)应在开工后四周内完成。
这也都按时完成了,地基板在复活节后不久浇筑完毕。
第二阶段建筑(实际的房屋)根据合同应在我们选择的装修阶段内于开工后三个月内完成,而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可能间隔长达四周。
实际情况是,我们被通知开工日期为九月底。这样一来,自6月1日起,银行提供的十二个月免息期已经结束,我们最近第一次支付了1100欧元的利息(真正的房贷部分仍在银行那里)。
那么,针对Streif Haus,是否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呢?毕竟,在房屋竣工之前,我们和租金一起支付的费用远高于正常的银行利息和本金还款。
我认为应该首先催促施工企业,说明迄今为止已发生和预计发生的损失,最终要求赔偿已造成的损失。
社区有没有相关的建议?非常感谢!
我们目前正在建造Streif Haus。根据合同约定,在满足客户交付前提条件后(这点在一月底已经达成),应该在三个月内开始在工地提供约定的服务。第一阶段建筑(地基板)应在开工后四周内完成。
这也都按时完成了,地基板在复活节后不久浇筑完毕。
第二阶段建筑(实际的房屋)根据合同应在我们选择的装修阶段内于开工后三个月内完成,而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可能间隔长达四周。
实际情况是,我们被通知开工日期为九月底。这样一来,自6月1日起,银行提供的十二个月免息期已经结束,我们最近第一次支付了1100欧元的利息(真正的房贷部分仍在银行那里)。
那么,针对Streif Haus,是否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呢?毕竟,在房屋竣工之前,我们和租金一起支付的费用远高于正常的银行利息和本金还款。
我认为应该首先催促施工企业,说明迄今为止已发生和预计发生的损失,最终要求赔偿已造成的损失。
社区有没有相关的建议?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