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met
2016-09-22 10:40:50
- #1
你好,我想在勃兰登堡州建一座房子。土地已经有了,打算按照§ 34进行建设。根据建设局的初步信息,他们说“你能从你的土地上看到的东西,你也可以建造。”
现在我们决定建一座两层的带有耸脊屋顶的城市别墅,并且只是为了保险起见再次向建设局进行了说明。
但现在不行了,因为那座城市别墅离我们3块地那么远,还在建设规划范围内,因此对我们来说是“看不见的”。对面那边的两层房屋以及两块地外的带耸脊屋顶的平房也不算,因为它们是例外。我们只能建一个1.5层、檐口高度为4米的人字屋顶房子……
是真的吗?该条款只说必须与周围环境相适应。而那里已经有一座城市别墅和另一座两层的房子了……
基于各种原因,我们其实不想提交建设前审批申请……
你们怎么看?
现在我们决定建一座两层的带有耸脊屋顶的城市别墅,并且只是为了保险起见再次向建设局进行了说明。
但现在不行了,因为那座城市别墅离我们3块地那么远,还在建设规划范围内,因此对我们来说是“看不见的”。对面那边的两层房屋以及两块地外的带耸脊屋顶的平房也不算,因为它们是例外。我们只能建一个1.5层、檐口高度为4米的人字屋顶房子……
是真的吗?该条款只说必须与周围环境相适应。而那里已经有一座城市别墅和另一座两层的房子了……
基于各种原因,我们其实不想提交建设前审批申请……
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