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tona
2015-08-16 09:22:49
- #1
你好,
我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关于这个主题的经验,以及他们是否在没有在公证处/购房合同中对整个土地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下解决了这个问题?
你们最终在土地登记册上的登记花了多长时间?
对于卖方来说,整个土地面积设立抵押权的风险到底有哪些?
实际上,在支付购房款和对分割地块进行测量之后,其余的基本上是行政手续,为什么银行在土地登记之前依然那么难以完成融资?
关于分割地块的问题:
当要设抵押权的地籍地块在土地登记册上尚不存在时,会出现问题。
例如,当从较大土地中购买一个分割地块且官方测量(即地籍局的登记更新)尚未完成时,就是这种情况。
因为购买的分割地块在法律上只有在该分割地块作为独立土地登记在土地登记册上后才存在,
所以在该分割地块上登记抵押权还不可能。
有些信贷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满足于买方先以他们当前可以支配的作为“替代担保”进行抵押。
这就是买方根据公证购房合同获得的对分割地块所有权转让请求权。
然而许多信贷机构认为这种请求权质押(例如因为尚未履行的购房合同可能被撤销的风险)不足以构成充分担保,因此不发放贷款。
如果在分割地块抵押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发放资金用于购房融资或后续建筑工程,
借款人应事先务必与信贷机构确认是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提前发放贷款。
我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关于这个主题的经验,以及他们是否在没有在公证处/购房合同中对整个土地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下解决了这个问题?
你们最终在土地登记册上的登记花了多长时间?
对于卖方来说,整个土地面积设立抵押权的风险到底有哪些?
实际上,在支付购房款和对分割地块进行测量之后,其余的基本上是行政手续,为什么银行在土地登记之前依然那么难以完成融资?
关于分割地块的问题:
当要设抵押权的地籍地块在土地登记册上尚不存在时,会出现问题。
例如,当从较大土地中购买一个分割地块且官方测量(即地籍局的登记更新)尚未完成时,就是这种情况。
因为购买的分割地块在法律上只有在该分割地块作为独立土地登记在土地登记册上后才存在,
所以在该分割地块上登记抵押权还不可能。
有些信贷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满足于买方先以他们当前可以支配的作为“替代担保”进行抵押。
这就是买方根据公证购房合同获得的对分割地块所有权转让请求权。
然而许多信贷机构认为这种请求权质押(例如因为尚未履行的购房合同可能被撤销的风险)不足以构成充分担保,因此不发放贷款。
如果在分割地块抵押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发放资金用于购房融资或后续建筑工程,
借款人应事先务必与信贷机构确认是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提前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