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rankH 2015-06-02 01:25:13#2……正好在南边的接受范围内,因为阳光在那里最高,能照到篱笆上方。在这种情况下,篱笆更可能处于房子的阴影下;) 我不太理解你这里的说法。 我的意思是: 这些高高的桧树篱笆长在受影响邻居的北边界线上,因此他可能不会有太大影响而能接受。在我们这个纬度,北边来的光线本来就不多。 而对于楼主来说,柏树篱笆在他房产的南边界,所以我提醒他应注意阴影的影响,避免造成过大的影响。计划建造的房子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它很可能离边界足够远,只有花园可能会受到影响。
……正好在南边的接受范围内,因为阳光在那里最高,能照到篱笆上方。在这种情况下,篱笆更可能处于房子的阴影下;) 我不太理解你这里的说法。 我的意思是: 这些高高的桧树篱笆长在受影响邻居的北边界线上,因此他可能不会有太大影响而能接受。在我们这个纬度,北边来的光线本来就不多。 而对于楼主来说,柏树篱笆在他房产的南边界,所以我提醒他应注意阴影的影响,避免造成过大的影响。计划建造的房子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它很可能离边界足够远,只有花园可能会受到影响。
FFrankH 2015-06-02 01:59:04#3那就读它并理解! 我确实理解了这段文字,但我不是故意曲解法律的人,只是个外行。 我的理解得出以下法律状况: 根据第27条,南边本应由TO负责围栏,即不属于共有围栏。因此,根据第50条,距离规定也适用,因为它明确适用于树篱。 但邻居已经先于TO履行了围栏义务。 我认为我没有理解错误。否则,请予以解释。
那就读它并理解! 我确实理解了这段文字,但我不是故意曲解法律的人,只是个外行。 我的理解得出以下法律状况: 根据第27条,南边本应由TO负责围栏,即不属于共有围栏。因此,根据第50条,距离规定也适用,因为它明确适用于树篱。 但邻居已经先于TO履行了围栏义务。 我认为我没有理解错误。否则,请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