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ggers
2010-11-15 14:55:53
- #1
你好,我和我的女朋友在八月份签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由于各种原因(失业,父亲生病),我们很遗憾无法建房,想要解除合同。此外,我们原本打算用来建房的土地也不再可用。
当时我们在合同中加入了两个条款,使合同可以解除。
条款一是合同仅在我们在XY地建房时有效
条款二是融资到位。
公司的理财顾问认为融资是可以接受的(原话是“刚刚可行”)。
然而,我们对顾问和销售人员完全失去了信任!由于父亲的病情,我们不想也无法承受建房的压力。
这种条款真的存在并且合法吗?还是我们要准备面对一个糟糕的惊喜?我应该直接把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发给施工方还是发给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曾经欺骗并施压我们,所以我们不想再与他联系!还是我应该联系律师,让他审核合同并可能草拟解除合同的文件???救命!!!
当时我们在合同中加入了两个条款,使合同可以解除。
条款一是合同仅在我们在XY地建房时有效
条款二是融资到位。
公司的理财顾问认为融资是可以接受的(原话是“刚刚可行”)。
然而,我们对顾问和销售人员完全失去了信任!由于父亲的病情,我们不想也无法承受建房的压力。
这种条款真的存在并且合法吗?还是我们要准备面对一个糟糕的惊喜?我应该直接把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发给施工方还是发给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曾经欺骗并施压我们,所以我们不想再与他联系!还是我应该联系律师,让他审核合同并可能草拟解除合同的文件???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