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Martinez
2021-01-17 16:03:09
- #1
嗨,我们对于我们的设计方案和 Bebauungsplan 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根据 Bebauungsplan,我们只能建造一层建筑!我们的土地位于山坡上,我们将地下室部分嵌入了山坡中。然而,地下室朝南侧从山坡中凸出来!根据下萨克森建筑条例,内容如下:
(6) 地面上层是指其楼板顶面平均高出地面表面超过1.40米的楼层。 (2) 地下室是指不满足第1句要求的楼层。
(7) 完整层是指其楼面面积至少一半部分的净空高度达到2.20米或以上的地面上层。 2顶层只有在其净空高度在其下方楼层的地面积超过三分之二时,才算作完整层。 3在应用第1及第2句时,将不考虑用于分隔楼层的不可通行夹层或中层。 4最顶层楼板和屋面之间的空间,由于净空高度不符合居住空间要求,不得视为顶层楼层。
我理解正确吗,完整层仅指地面上层?那我们的设计该如何解释呢?有人能帮我解答吗?
随信附上我们设计方案的剖面图。

(6) 地面上层是指其楼板顶面平均高出地面表面超过1.40米的楼层。 (2) 地下室是指不满足第1句要求的楼层。
(7) 完整层是指其楼面面积至少一半部分的净空高度达到2.20米或以上的地面上层。 2顶层只有在其净空高度在其下方楼层的地面积超过三分之二时,才算作完整层。 3在应用第1及第2句时,将不考虑用于分隔楼层的不可通行夹层或中层。 4最顶层楼板和屋面之间的空间,由于净空高度不符合居住空间要求,不得视为顶层楼层。
我理解正确吗,完整层仅指地面上层?那我们的设计该如何解释呢?有人能帮我解答吗?
随信附上我们设计方案的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