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建筑公司让我们去他们所在城镇的一个建筑材料商那里挑选瓷砖。可惜那里选择有限,价格也比较高。合同中写道:“地板材料的选择应在专业经销商的样品展览会的样品确认会上进行。”
我们是否有义务在那里选其他我们不喜欢的瓷砖,还是可以自己在别处下订单?此外,网上的理想尺寸包含在施工描述的价值范围内,但在当地经销商那里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差额。
这是常见做法。总包商(GU)是否运营自己的样品确认中心或将其外包给其上游供应商,并不重要。事实是,无论哪种方式,都没有提供全球全部品类的选择。你们签约的这家公司没有预先的样品确认机会,就是这样。最终,每个总包商都有自己的建筑材料商,而这些材料商又有自己的采购联盟,两者都有采购条件、折扣阶梯和批量奖励等,这与全球最广泛的选择是不兼容的。如果这些都让你们觉得不满意,显然是你们选择的总包商不符合你们的口味。你们在“网络”上以更合适的标价/美观比例获取的替代品,如果你们想从合同中解除该条款,自由采购这些材料,反而会是最贵的。所以请放弃将你们所称的“价值范围”视为可自由转换“货币”的想法。实际上,适用的是材料商对总包商的价目表。
是否可以通过与总包商的瓷砖铺设分包商“直接”交易的“捷径”值得讨论,需要和他们沟通。你们可以通过搜索“aufgehendes Gewerk”这个关键词了解,将“业主自行采购”的材料引入施工的问题。在“验收”阶段,这里最容易产生争议。我一贯认为,不招标就直接签约总包商,始终是不明智的。样品确认(不仅仅是“装饰”方面,还有“质量”方面)往往被提出得太晚了。看法分歧越大,越有可能更明智地选择只委托总包商完成“封闭主体结构”,而不是“交钥匙”工程。(不仅)这个论坛充满了业主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的故事,他们因为象征性地扣除了装修费用或咬牙放弃梦想的楼梯,结果反而花了双倍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