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於你們雙拼別墅兩半分開建造且彼此脫節這種不切實際的做法,請接受我的哀悼。我強烈建議你們盡可能地修正這個危險的錯誤決定,例如,至少應該與你們的基礎板同時開始施工。相關說明請參考我在「一棟雙拼別墅有兩半」一文中(刊於「Bauen jetzt」)以及此處的 #goalkeeperthread (該文雖然核心意圖是介紹他美麗的房子,但不可避免地也涉及愚蠢市長和愚笨鄰居,因而非常適合作為還能避免個別雙拼別墅半邊毀滅者的首要必讀資料)。
先說個好消息:你們擔心回收碎石會被普通碎石污染而失去生物標章的顧慮是沒有根據的。這些「髒小孩」可以一起玩,也可以唱同樣的歌。碎石的主要屬性是粒徑和抗壓強度——與其是來自露天還是籠養毫無關係。碎石永遠不嫌多,唐老鴨叔叔總是這麼說。
我們的建築師說應該建條形基礎,這樣兩棟房子才能獨立自主,
雙拼別墅兩半永遠不可能真正獨立自主——地質上,該隱和亞伯從來無法避免互相照顧對方。他們最多只能——而且也應該——在聲音上相互隔離。首先,請這位建築師說說他對地基施工的理解;我擔心他是個沒有實際自主管理建造經驗的新手。現在幾乎已是「歲末年初」時期,要更換他恐怕很難。這到底是什麼人?是你們自己挑選的,還是總承包商附帶的設計師?
我們的建築師有顧慮,例如碎石墊層不能隨便挖走,否則基礎板下的墊層會「流失」,房子得被支撐起來。
至少他對參與材料的黏稠度有基本認識,這點讓人稍感希望。
他說鄰居的碎石墊層會越過我們的地界。據說所有東西在 完成後會被還原。
這是問題的核心:現實在你們共同的邊界上沒有割斷點,所有力量都是輻射狀分布的。他們的基礎其實也需要在共同邊界一側留有邊緣餘量,且在他們那半邊獨立存在期間碎石墊層絕對必須繼續存在。當你們的半邊加入後,該碎石墊層突出部分將變得多餘,這才允許「還原」那部分——話說這對懂行的人來說是個極其好笑的詞。鄰居已正確指出,你們施工開始後這部分將會陸續恢復。現在,我們來談談這漏洞的瓶頸:
值得注意的是,兩棟房子的高度似乎不一樣,我們的因為基礎板較厚,會比對方低一些。
「值得注意」是用詞不當,應該說「必須重點考慮」;「似乎」是危險的詞彙:這些高度差異必須嚴格協調。從你的描述看來,鄰居碎石墊層至少在部分高度範圍內,在你們這邊已經會被你們的基礎板壓住。
絕對不要讓這種情況出現在有獨立承包商負責的規劃與施工中!!!
因此,我最緊急、最理性且時間上最迫切的建議是,你們的土木工程承包商也必須負責你們的基礎板施工,而且要和鄰居的同步。另請參看關鍵詞「基礎接地線」以深入了解。
你是接建在已有建築旁邊的。這樣你不能掏空他的房子,也不能讓那裡土壤流失。在開挖你的地基坑時,鄰居基礎最下緣要保持最少50公分的原生地覆蓋(參見DIN 4123規範)。
如果你的基礎板比鄰居更深,你自然得設置支撐結構,
確實如此。因此我提出兩條最緊急建議:基礎板必須一起施工,且不同高度必須[ B ]詳細規劃(!)[/B]。
請與鄰居溝通,讓他們知道你們在分別建造雙拼半邊之前得到過警告,並且你們想與他們共同處理地基問題,而非走徵求同意的被動路線。
在分拆計畫和施工費用時,我看不出問題。只要(如上所述)基礎高度達到能保證各自半邊穩固的標準,你們完全可以分開計畫與施工,甚至可以延遲施工。
--- 當時我已經寫完,然後你又留言了 ---
我認為鄰居當然不必特別配合,但如果不能等三個月,他就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確保過程「無損害」,這是我幼稚的看法。
事實上,你的看法過於幼稚,因為在此有義務照顧他人的是
你。
我們也同意,如按他們想的方式做,的確會有「土壤流失」的情況……
(見上文)
我理解你也認為條形基礎是唯一合理的方案?當然我們不想和鄰居翻臉,所以必須謹慎處理 :/
忘掉你們設計師關於地基的兒戲說法,他讀書時只聽了一半。你們不應該只[ I ]謹慎,[/I] 更應該[ I ]聰明[/I],慎重處理,別和鄰居以及自己搞壞關係 ;-)
總之,恭喜你們還能及時趕上,在事情尚未失控前來聽取這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