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nt
2025-05-20 18:45:11
- #1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这对我们来说非常棒。遗憾的是,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两者的中间屋顶高度都不低于设计方案。因此,根据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建筑法规,即中间屋顶高度不超过自然地面以上3米,这两种方案都不符合审批条件或不属于免审批范围。
适用的是边界区域的墙高,而不是屋顶高度。
你当然也必须注意第12条回复中的绿色线条——即长度方向倾斜的屋顶线,这样才行。
关于我们的建筑师,我这里最好什么也不说,因为没有什么正面的评价。
他目前也不再回复我们的询问。
一个(自由的)建筑师,没有引号的那个,应该回复你们,可以给他设定期限。满足于总承包商的包含规划师的做法,遇到一点风吹草动当然会吃亏。但即使是包含的(附带)服务,也有办法让拖延者赶紧行动。承诺就是承诺,是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账单上没有单独列示。我会用这个威胁总承包商,拒绝价格上涨,或者要求赔偿,如果这些涨价是因为沟通迟缓导致的延误造成的。